(相关资料图)
商业预付卡应如何进行备案管理?近日,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5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预收资金余额达50万元规模的经营者应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不低于上季度末预付卡预收资金余额的40%。在终止预付卡业务前,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
(北青报记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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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预付卡应如何进行备案管理?近日,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5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预收资金余额达50万元规模的经营者应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不低于上季度末预付卡预收资金余额的40%。在终止预付卡业务前,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
(北青报记者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