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清远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3,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并列第13位,同比上升2位;综合指数变化率为6.7%,全省排名并列第6位。二氧化硫等六项污染物“二升三降一持平”。上半年清远累计出现14天污染天气,均为轻度污染,与2022年同期对比污染天数减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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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组织召开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站长制”工作会议,复盘前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污染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季度防控重点工作。这已是清远市政府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的第三次环境空气质量“站长制”工作会议,听取各国控站点站长和领域牵头部门的工作汇报,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清远加密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会商,及时发布污染预警,各部门各领域提前做好不良天气应急应对。

早在2021年初,为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清远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切实打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翻身仗”。在2016年成立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基础上,清远坚持从完善体制机制出发,在全省创新实施国控站点“站长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站长,4个国控站点所在地的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分站长,高位推动、统筹协调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近两年臭氧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整全省空气质量水平的重要因素,清远也不例外。今年上半年,清远深入推进工业污染物源头减排,强化涉VOCs企业分级管控,帮扶推动涉VOCs企业进行分级评级及治理。开展第一批次使用低效VOCs治理设施企业全面排查,指导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储罐整治清单,推进问题销号式整治。

清远还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共管共治,强化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实施施工工地分级评级和差异化管控,加强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开展露天矿山、堆场扬尘污染整治,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检查以及柴油车遥感监测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清远将持续开展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把好行业准入关;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优化市区交通,开展交通“治堵”行动。同时清远还将持续推动VOCs和NOx协同减排,落实工业企业治理整治,强化监督检查。做好臭氧污染应急应对。各部门协同发力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减少污染天气发生。

文字:彭勇珍 通讯员 清环宣

责编:夏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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