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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中央开始关注外来入侵物种开始,到2023年已经连续八年提到外来入侵物种。从最开始的“增强防范和处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再到“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加强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外来物种防控的要求是不断重视。

到了2023年,中央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外来物种上面。在这次《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明确指出“要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除此之外在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就提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仅如此包括《长江保护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均有以上类似规定。

另外根据我国在2021年的时候修正了《刑法》,其中就增加了“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所以大家如果喜欢动植物的时候不要去买一些稀奇古怪不认识的动植物,更不要随随便便的去放生。

其实近年来因为外来生物在我国造成的事件也是层出不穷。例如去年在河南平顶山汝州中央公园云禅湖就有市民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当时就在网络上引起热议,随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打捞队进行捕捉打捞,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中央公园云禅湖二三十万立方米容量的湖水抽干,最终将两条鳄雀鳝捕获,据专家推测这两条鳄雀鳝应该是水宠爱好者放生的,原因是鳄雀鳝长大后,不仅食量巨大,而且具有攻击性,因此饲养人才会选择将其放生。这次行动告诉我们随意放生外来物种不仅大大的破坏了当地的环境,而且还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捕捞。

除此之外,在2021年的时候,广东省东莞新世界花园小区的人工湖有业主发现里面的锦鲤不断减少,后来物业聘请专业的捕捞人员,才发现在小区的人工湖发现三条鳄雀鳝,其中最大的已经有100多斤,如果有小孩在人工湖嬉戏玩水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因为不规范放生的方式造成的闹剧也有不少,例如在2020年,江苏常州就有人向河里放生了2.5万斤鲇鱼,结果造成鲇鱼大量死亡,当地渔政部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才完成打捞,两年后还被起诉赔偿生态损失费用,最终合计赔偿了4万块钱,这起案例就是典型的不规范放生案例了。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发现的外来物种已经有660多种了,是世界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不仅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包括农业、水利等行业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在这次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明确表示要加强“异宠”交易,规划放生管理。那怎样去理解它的意思呢?顾名思义就是以后对于“异宠”的交易双方包括来源渠道都要建立实名的备案制度,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了解每一只动物从哪里来,流向哪里去,进行数据精准追踪。另外还要加强对于放生的规划,怎么放,到哪里放都要按照严格的要求来。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这次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中有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加强放生规范管理这件事怎么看?有什么想要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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